廣西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實施計劃(征求意見稿)
推進燃煤和生物質鍋爐綜合整治。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3部委《關于加強鍋爐節能環保工作的通知》(國市監特設〔2018〕227號)要求,推廣高效節能環保鍋爐、推動鍋爐節能環保改造、淘汰落后鍋爐。對全區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的燃煤鍋爐開展拉網式排查,排查出的燃煤鍋爐要逐一登記,建立管理清單和臺賬,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制定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分類提出整治要求,2019年6月底前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備案。全面開展每小時10 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淘汰工作,依法依規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2019年累計完成燃煤小鍋爐淘汰任務的60%。對10蒸噸以上各類燃煤鍋爐加強環境執法監管,嚴格執行鍋爐廢氣排放標準,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繼續使用。全區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能源局等;設區市人民政府)
開展生物質鍋爐綜合整治。對全區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及工業園區內的生物質鍋爐進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鍋爐規模、分布、燃料、爐型、治污設施和污染物排放情況,建立管理臺賬,2019年6月底前報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備案。加強對生物質鍋爐的環境執法監管,特別是加強對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的生物質鍋爐的監管。生物質鍋爐應采用專用鍋爐,禁止摻燒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牽頭單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設區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