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拆改情況
2018-05-24
5月初開始,伊春環保局按照國家、省的要求,重點開展了建成區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清零”工作,進一步強化燃煤小鍋爐專項整治。
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內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建成區內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伊春通過持續開展城市大氣污染綜合整治,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已淘汰中心城4個區燃煤鍋爐69臺,全市累計淘汰及改造小鍋爐269臺,有效控制了燃煤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改善了環境空氣質量。
此次通過實施“淘汰、治理、執法”相結合的綜合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建成區內已拆除的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恢復使用行為,督促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使用單位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燃煤鍋爐替代方式,全面完成建成區內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及燃煤鍋爐改造工作。同時,按照省環保廳要求,摸底調查并推進城市建成區外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啟動城市建成區內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